立德树人 以生为本 ——我校辅导员工作坊专题研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11-10浏览次数:

11月10日下午,我校在北京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举办本学期第一期辅导员工作坊。本期工作坊专题学习研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和我校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期工作坊由学生处副处长施坚主持。

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关于高等教育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中国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直观体现,具有时代性、创新性、规范性特征。在具体内容上,新《规定》更尤其更加注重学生基本权利保护,突出了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强化了高校管理育人功能,对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高校学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生工作适应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健全学生权利保障机制,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对学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学生处副处长施坚对“41号令”修订背景原因、重要内容、重要意义和我校修订的《淮阴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及《淮阴工学院学生申诉管理办法》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并要求学工系统人员在学生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到学生管理工作实践和研究中;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熟悉业务知识,尤其是学籍管理规定;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意识、以生为本理念和法治程序建设意识。教务处副处长沈雪芹介绍了我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修订情况,并对《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成绩管理细则》三个新修订的文件进行逐条解读,要求学工系统人员细致学习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深入学生群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反馈学生在学籍管理方面的难题和困惑,切实做好学生学籍相关方面的解释和服务工作。

参加工作坊的50多位辅导员除了聆听解读,还纷纷提出希望将本期辅导员工作坊的PPT进行分享,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学习研读。在热烈的交流氛围中,本期辅导员工作坊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