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是广大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创造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促进学生住宿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学生住宿由学生工作处主管,宿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分管,各学院协助做好管理工作。宿管中心依据委托管理协议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住宿安排
1、宿管中心根据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以及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制订调整方案、统一安排。
2、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调换宿舍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到宿管中心办理调换手续。
三、住宿办法
1、新生入学报到后,应持有关凭据到宿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2、学生休学、转学、退学、复学或毕业离校等,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住宿手续。
(1)休学、复学、转学学生持相关证明到宿舍管理科办理退、住宿手续。
(2)退学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后三天内必须搬出宿舍,违者交由保卫处处理。
(3)学籍变动的学生应到宿舍管理科办理宿舍变更手续。
(4)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到宿舍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
3、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租房居住。淮安市区和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到所在学院填写《淮阴工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经学生家长、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和学工处同意后,方可办理校外住宿手续,每年6月份集中办理在校学生的校外住宿手续,9月份集中办理新生的校外住宿手续。
4、假期中学生如需继续在校住宿,应提前到所在学院申请,并由学院统一到宿舍管理科办理住宿手续。
四、钥匙管理
1、新生入学时由宿管中心的值班室保留一把钥匙,以便检查卫生和急用。
2、学生须妥善保管钥匙,如发生丢失应立即换锁,并及时向宿管中心提供新钥匙。
3、学生休学、转学、退学、毕业离校时,须办理退还钥匙手续,调换宿舍学生须到宿管中心调换钥匙。
4、学生不得私自配制、转借钥匙。
五、家具管理
1、学生个人使用的床铺、桌凳等由自己保管,室内公用家具、门窗玻璃等由室长和学生共同保管。
2、学生因休、退、转学和毕业离校等情况离开宿舍前,应到宿管中心办理公物移交手续。
3、宿舍内公物自然损坏的,由管理中心负责维修;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的,由该室人员集体赔偿。
4、学生不得随意添置家具和电器(如冰柜、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
六、水电管理
1、自觉养成节约水电的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2、学生按定额使用水电,每生每月8度电、4吨水,每年按10个月计算,超出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承担,并应及时续交超额水电费。
3、学生宿舍供电时间由宿管中心根据学校规定安排。
4、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水路畅通安全。室内日光灯、开关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按照成本价)赔偿。
七、安全管理
(一)人身和财产安全管理
1、学生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学生宿舍楼,应自觉接受检查,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予放行。
2、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晚上11:00到第二天早晨5:30前,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出宿舍。
3、学生家长或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须持证件(身份证或工作证)登记,并由学生带入。
4、学生不准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5、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服从所在学院和社区的管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定期向所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汇报情况。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应经常了解在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
6、学生的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应按规定存放在宿舍带锁的柜中,现金应随身携带或存入银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7、学生不准在宿舍内赌博,播放、观看不健康音像制品。
8、严禁翻窗、翻墙、攀爬阳台、擅自撬门等行为。
9、严禁在阳台晾晒处放置哑铃、花盆等重物。严禁用重物压晒被褥。
10、严禁在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棍棒、钝器和易燃易爆等有毒化学物品、器皿。
11、在宿舍区内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经学院和宿管中心批准。
12、学生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宿管中心报告。
(二)用电安全管理
用电安全管理主要由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和各学院学工办共同负责,执行处罚制度,宿管中心做好各项协助工作,及时提醒学生做好防火安全。
1、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违章用电,严禁携带、使用违禁电器(如吹风机、烫发器,热得快、电热壶、电水壶、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微波炉,暖手宝、电热毯、取暖器、电热油汀,电烙铁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禁止使用床头灯,寝室电路如果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禁止学生擅自检修电路。
2、学生不准在宿舍内吸烟、饮酒,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球,不准在宿舍大声的放音乐、看电视,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3、学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照明。禁止点蜡烛、点蚊香、点油灯,禁止焚烧纸张杂物,禁止拥有或使用液化气灶、煤油炉、酒精炉等明火设施。
4、严禁在宿舍区域给电瓶车充电。
5、严禁在走廊或楼梯口拉绳或者放置衣架晾晒衣物。
6、严禁随意动用、损毁消防器材。
八、假期留校住宿管理
1、本科学生假期原则上要求回家度假。
2、考研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路途遥远难以回家的外省籍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及体育训练的学生、协助校内各单位假期辅助管理等工作的学生以及经过学工处认可的其他情况。
3、申请留校的学生需要根据规定办理手续,由学院将名单汇总交给宿管科,宿管中心配合各二级学院学工办统一重新安排住宿。为了保证安全,留校学生至少两人同住。
4、申请留校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违章用电,自觉缴纳水电费用。对于不服从管理、违章违纪的个人,除取消其留校入住资格外,还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报学院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九、文明宿舍检查与评选办法(试行)
(一)评选条件
1、文明风范
(1)宿舍成员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学校建设发展,关心班集体的各项事务,积极参加时事政治理论学习和学校各项公益活动;
(2)宿舍成员奋发向上,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有正义感和集体荣誉感,人际关系和谐;
(3)宿舍成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无私自在外租住、未经请假夜不归宿现象;
(4)宿舍成员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
(5)宿舍成员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6)宿舍成员重视宿舍内精神文明建设,不张贴不健康、不文明的图片和画像;不看、不听、不传播不健康的书刊、音像、;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7)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不私接电源、乱拉网线、不使用违章电器,不存放管制刀具、棍棒和钝器。
2、学习风气
(1)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2)宿舍成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现象;
(3)宿舍有浓厚的学习气氛,无沉迷网络、学习(自修)时间在宿舍玩电脑游戏、看影碟等使用计算机从事与学习无关活动等现象。
3、环境卫生
(1)地面整洁,无杂乱物品,无污垢;
(2)宿舍内家具、书架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门、窗、纱窗无灰尘;
(4)天棚四壁、灯管无蜘蛛网,灯管无灰尘;
(5)门前无堆放垃圾,阳台干净无杂物;
(6)墙面整洁,无乱涂、乱画、乱张贴,无鞋印、手印、球印;
(7)桌面干净,书籍、衣物、鞋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8)床上卧具干净整齐划一,位置摆放得当,无床帘;
(9)宿舍张贴有卫生轮值表,宿舍无异味。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中有违纪受处分者;
(2)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和检查;
(3)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
(4)一学年宿舍环境卫生检查结果不合格次数达5次及以上。
(二)检查与评选办法
1、各学院要结合实际,采取学院定期全面检查和宿管中心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两周至少一次对所有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分和成绩公布。
2、文明宿舍评选活动每学年评比两次,在每年的4-5月和10-11月开展,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宿舍总数的10%,不文明宿舍比例不限。
3、符合评选条件的宿舍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按比例进行推荐和申报。学院在推荐和申报前,首先要对申报宿舍进行初审,将申报名单和申报表等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宿管科;学生工作处宿管科结合学校组织的抽查结果发宿管中心进行复审,经复审无异议后公布,公布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处给予奖励并照片展示。
4、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十、卫生管理
1、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各学院学生自己负责清洁。各二级学院负责督促整改。宿管中心负责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
2、原则上不得将饭菜带进宿舍,如特殊原因,就餐完应及时清扫。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4、不得在宿舍内发放、随意张贴商业广告和进行促销经营等商业活动。
5、不得在宿舍区内捡拾、买卖废品。
十一、学生住宿中若有违反本办法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十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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